天门市水费价格
用水类型 | 用水价格 | 代收项目 |
---|---|---|
污水处理费 | ||
居民生活 | 1.51 | 居 民:0.95 非居民:1.40 |
非居民生活 | 2.20 | |
特种行业 | 3.50 |
备注:
1、收费依据:《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门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》(天价环资规[2013]59号);《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》(天价环资[2015]61号)
2、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,计量水价分为三级,级差为1:1.5:2。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级计量水价分别为1.51元/立方米、2.26元/立方米、3.02元/立方米。城区居民每户基数按3人计算,超过3人的按有效凭证实际人数计算。其人均用水量分别为:一级6立方米以下(含6立方米),二级6.1至9立方米(含9立方米),三级9立方米以上。为减少供水价格调整对城区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,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,每户居民生活第一级用水仍执行原水价标准1.38元/立方米,超出第一级的其超出部分按新标准执行。
3、缴费时间:当月水费于次月15日前交纳,居民用户分单双月。
4、污水处理费目前仅在城区污水收集范围内收取,岳口镇区尚未开征,污水处理费为我单位代收代缴。依据《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》,从2016年3月1日抄见水量起,我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0.95元/立方米,非居民为1.4元/立方米(非居民用水量超过万吨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