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江市城区供水价格表和水价分类
水价分类
1、居民生活用水
2、非居民生活用水(除居民生活、特种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)
3、特种用水(包括营业性歌舞厅、游艺厅、酒吧、咖啡厅、茶馆、保龄球馆、夜总会等综合性娱乐场所用水;洗浴、桑拿、足疗、美容、洗车等用水;直饮水制造业用水)
潜江市城区供水价格表:
潜价审规[2014]25号文件 | ||||
类 别 | 基本水价 (含水资源费,元/立方米) | 污水处理费 (元/立方米) | 综合到户价 (元/立方米) | |
居 民 生 活 用 水 | 第一级: 人均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(含本数)以下的 | 1.65 | 0.95 | 2.60 |
第二级: 人均月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(不含本数)而不足8立方米(含本数)的部分 | 2.48 | 0.95 | 3.43 | |
第三级: 人均月用水量超过8立方米(不含本数)的部分 | 3.30 | 0.95 | 4.25 | |
非居民生活用水 | 1.85 | 1.40 | 3.25 | |
特种用水 | 3.00 | 1.40 | 4.40 | |
自2016年3月1日起(2月抄见水量起)执行 |
潜江市水费缴费时间:
潜江市自来水公司机械水表的营销方式是先用水后缴费,每月抄表时间为10-25号,请于每月28号前到各收费网点缴纳水费(最后1天关门扎帐);缴费时请您报清户号,认真核对户名及金额,同时请留下常用联系方式,以便完善用户信息;当月未缴费,逾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收取违约金,同时按《城市供水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执行,并保留采取法律途径追缴所有欠费的权利。
水费代收项目:
1、代收污水处理费:居民生活用水按 0.95元/立方米标准征收,非居民生活用水、特种用水按1.40元/立方米标准征收。
2、代收居民垃圾处理费: 按7.00元/户•月标准征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