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市(襄樊市)水费标准
根据《襄阳市物价局关于改革调整市区供水价格的批复》(襄价函【2010】13号)文件的相关规定和《关于调整襄阳市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公告》以及《关于降低市区供水价格的通知》(襄价管规[2015]18号)文的要求,新的供水价格标准如下:
1、对于低保、特困家庭实行优惠政策,8吨以内水价为0.80元/立方米;污水为0.80元/立方米;8吨以外正常收费。
2、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。其水价分为三级,级差为1:1.5:2.每户每月水量的第一级基数为25立方米(含25立方米),价格为1.26元/立方米;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5.1—33立方米(含33立方米),价格为1.89元/立方米;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3.1立方米以上,价格为2.52元/立方米。
对暂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、暂按总表计量的居民小区和单位,采取按总表计量数、户均用量的基础上,按阶梯式计量水价对总表计费。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。
上述改革调整的供水价格标准,从2016年3月1日抄见水量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