韶关市区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表
序号 | 用 水 类 别 及 水 量 | 基础水价标准(元/m3) | |
1 | 居民生活用水 | 30m3/月·户及以下 | 1.58 |
31m3-38m3/月·户 | 2.37 | ||
39m3/月·户以上 | 4.74 | ||
合表用户 | 1.82 | ||
2 | 非居民生活用水 | 2.38 | |
3 | 特种用水 | 消防、环卫、绿化用水 | 1.83 |
特种经营用水 | 5.10 |
备注:
1、表中所列“居民生活用水”的阶梯水量,按照第二条第(二)项执行。
2、尚未实施“一户一表”的居民用水户以及学校等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水户,执行合表用户水价政策。
3、简化用水分类实施阶梯水价后,市区自来水综合水价为1.89元/m3(含税,内含水资源费0.12元/m3;价格调节基金0.01元/m3,价内征收)。
韶关市最新水价实施时间:
韶关市区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政策,从2015年12月1日起(即从2016年1月1日起抄见水量)执行。原韶关市物价局《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》(韶价〔2010〕44号)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