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中:
1、本溪市居民阶梯水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。当累计水量超出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,超出部分水量开始实行下一阶梯水价,对于多人口家庭,每户以5人为基础,每增加1人,第一阶梯水量在180立方米的基础上,每年增加36立方米,用户可提供户口簿、居住证等到自来水公司辖区供水处进行认定。
2、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,第一阶梯用水量执行原单价2.1元/立方米,超过第一阶梯的用水量执行正常阶梯水价。
3、原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、托幼、养老院、社区,现水价为1.90元/立方米。(备注:此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)
4、非居民用水包括:工业、供暖、机关团体、基建、经营服务业等。
5、特业用水包括:洗车业、游泳池、高档洗浴业。
居民定额用水收费依据:根据市物价局本价发[1992]17号文件规定,对居民住平房用水户收费计量标准为每人每月二吨计收。
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:根据市人民政府本政办发[2004]41号文件规定,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(含污水处理、排水设施)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。污水处理费价格依据辽价函[2004]99号文件规定收取。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:根据本政发[2004]9号文件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第79期规定,在市区和两县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各类工业、民用、公共建筑项目的配套费按项目新建建筑面积全额收取,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20元/平方米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征收。
(1)由自来水公司抄表员每月初对用户进行抄表,并填写抄表通知单交与用户;
(2)用户持水费单据到分布在我市城区内的16所营业厅任意一厅交费或持水费单据到全市邮政局、邮政储蓄银行、盛京银行、商业银行前台直接缴费,或到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工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缴费业务进行缴费。但是邮政网点和网上银行业务并不适用于代码表用户,因为代码表用户必须到自来水营业厅购水才能获得用水代码。
(3)交费后,由营业厅开据水费发票。